倪春南副院长参加审监庭专题业务学习会

 

 

 

 

39日下午,审监庭专题学习201711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规定》(法释[2016]23号)司法解释,党组成员、副院长倪春南参加。审监庭负责人介绍了司法解释的起草过程和背景意义,并逐条解读。倪春南副院长指出,本次专题业务学习的形式很好,有助于更深刻地理解条文要义,并提出三点要求:一是减刑假释工作社会关注度高,办案人员要有高度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坚持党的领导,高标准严要求办好每一起减刑假释案件;二是在实践中学习、消化,将司法解释的精神内涵贯彻到实际办案中,并注重创新,将条文内容表格化以便于操作;三是广泛听取检察院、刑罚执行机关的意见建议,共同推进减刑假释工作的统一、规范、高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