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毅

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审判员男,1965年3月出生,江苏盐城人,中共党员,在职大学。从事审判工作多年,积累了丰富的审判经验,具有较强的审判业务能力。办理的包某某挪用公款、受贿、非法经营同类营业一案,对办理挪用公款案件具有指导性的意义。参与撰写的《规范短期犯减刑的实践路径探索》、《拐卖妇女至境内的刑罚适用原则》、《因挪用公款而收受他人贿赂的行为如何定罪》、《方存伟销售赃物案件》、《被告人包某某受贿、非法挪用公款、非法经营同类营业案例》等被《司法案例》、《铁路与法》等刊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