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清

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申诉审查及审判监督庭(研究室、审判管理办公室)审判员:男,19661生,上海市人,中共党员,在职大学。先后审理了被告人吴某才、吴某明、唐某故意伤害致人死亡刑事附带民事、王某燕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等,并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撰写的《特情人员实施毒品犯罪的性质认定、《办理严海明、徐晓明等人贩卖、运输毒品一案的一点体会》等文章先后发表于《上铁法》等刊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