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三中院陈亚娟院长一行到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调研并召开环资审判座谈会

 

为进一步推进环资审判专业化、适法统一规范化、更好服务长三角一体化国家战略,510日下午,上海三中院党组书记、院长陈亚娟,党组成员、副院长俞秋玮,以及上海三中院民事审判庭(环境资源审判庭)、青浦法院、崇明法院、金山法院、上海铁路运输法院环资审判分管院领导及团队负责人等赴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调研,并在青浦法院召开环资审判座谈会。

陈亚娟院长一行首先走访了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执委会和全国生态文化村——莲湖村,听取示范区执委会关于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规划建设情况的介绍,对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制度创新、法治保障等方面的具体工作有了更加直观和深入的了解,对莲湖村生态环境保护情况进行深入考察。俞秋玮副院长主持调研座谈会。青浦法院麦珏院长重点介绍青浦法院贯彻绿色生态发展理念、服务保障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生态绿色发展方面的工作情况。上铁法院、崇明法院、金山法院的相关负责人分别介绍了各院环资审判工作情况。两级法院环资审判团队对近几年环资审判工作的创新做法和遇到的问题进行了互动交流。

陈亚娟院长对各家基层法院在环资审判工作中取得的成绩给予充分肯定,并对两级法院环资审判团队做好司法服务保障工作提出四点要求:一要充分认识做好司法服务保障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重要意义,把环资审判提升到国家战略的大背景下,始终围绕一体化和高质量发展两个主题开展工作,各项机制创新都要为国家大局服务,为生态法治建设服务。二要积极发挥“1+4”集中管辖的改革效应,注重适法统一,体现对生态环境整体、高效、有力的司法保障,形成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合力。三要努力提升环资审判专业化能力,充分掌握环境领域的专业知识,持续紧跟生态保护国家发展战略,不断提高审理水平。四要着力加强生态法治宣传,体现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效果,继续加强与相关单位的联动,形成宣传合力,提升宣传效应,体现上海法院在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中的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