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司法助力生态文明建设 —— 上海“1+4”两级法院发布环境资源典型案件

2023年6月2日上午,世界环境日即将到来之际上海三中院与金山区人民法院、青浦区人民法院、崇明区人民法院和上海铁路运输法院联合召开“环境司法助力生态文明建设——2023年上海“1+4”两级法院环境资源案件新闻发布会。上海三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俞秋玮通报两级法院环境资源案件“三合一”审判实践情况,上海三中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庭长丁晓华、金山法院副院长吴智永、青浦法院副院长章晓琴、崇明法院副院长杨庆堂、上铁法院专职审委会委员王战资分别通报本院环境资源典型案例。

通报显示,自2022年1月至2023年5月五家法院共受理环境资源案件465件,其中包括刑事案件219民事案件50含民事公益诉讼3司法确认案件25件)、行政诉讼案件67(含行政公益诉讼1件)、非诉行政强制执行案件129共审结环境资源案件390件。案件主要呈现以下四个特点:一是收案数量呈“一降两升”;二是环境资源案件所涉类型多样;三是环资行政案件与民事案件调撤率高;四是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机制有效运行。

一年多来,上海三中院和家基层法院坚持服务大局、保护优先、生态修复、多元共治,共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家园,主要做法如下:一是立足审判服务大局司法服务保障生态文明建设;二是依法严惩违法犯罪行为,强化环境司法严的基调不放松,通过“三合一”审理加强对环境的整体保护;三是注重生态环境修复,为不同类型自然环境、生态系统提供全方位修复选项,贯彻落实修复性司法理念;四是推动多元共保联治,与政府相关部门通力合作,共护长三角生态环境;五是强调审理一案教育一片”,延伸环资审判职能,发挥法治宣传效果。

新闻发布会通过长三角生态法治微信公众号进行网络直播,广东电视台、《上海日报》《上海法治报》、SiTV法治天地频道等多家媒体记者参加新闻发布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