曝光台

    被执行人上海首普软件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王先朋),因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现依法公布其不履行义务信息。

 案号  (2018)沪03执47号
 被执行人  上海首普软件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王先朋)
 被执行人地址  上海市闵行区虹梅南路1755号一幢一层EH1085室
 执行标的金额(元)  112919.8
 申请执行人  上海博瑞康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承办法院、联系电话  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2018-07-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