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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执行人
常州花田车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黄惠法),因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现依法公布其不履行义务信息。
案号
(2017)沪03执27号
被执行人
常州花田车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黄惠法)
被执行人地址
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横山桥镇蓉湖村
执行标的金额(元)
153762.5
申请执行人
杭州骑客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承办法院、联系电话
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2017-08-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