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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执行人
南洋联合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超),因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现依法公布其不履行义务信息。
案号
(2017)沪03执71号
被执行人
南洋联合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李超)
被执行人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罗山路1502弄13号402-B室
执行标的金额(元)
106724.95
申请执行人
上海千穆计算机技术有限公司
承办法院、联系电话
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2017-1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