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三中新闻
精品案例
审判研究
法院文化
媒体聚焦
曝光台
被执行人
广宗县明凤童车厂
(法定代表人:王电信),因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现依法公布其不履行义务信息。
案号
(2016)沪03执56号
被执行人
广宗县明凤童车厂(法定代表人:王电信)
被执行人地址
河北省广宗县广宗镇大王吾村
执行标的金额(元)
95318
申请执行人
嘉兴华天翔车业有限公司
承办法院、联系电话
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2017-04-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