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汇报:司法助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去年这家法院促14件破产清算案顺利和解

4月12日,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上海三中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上海破产法庭2022年度审理的典型案例情况和十起典型案例。

2022年,上海破产法庭积极开展预重整和重整,灵活运用破产和解制度,贯彻绿色理念推进产业升级,保民生稳就业实现企业生存与债权人双赢,全年共审结破产清算、强清及衍生诉讼等各类案件2830件,其中重整成功8件、和解成功14件,清理、盘活资产 47.4亿元。

14起破产清算转为和解

面对陷入财务困境的企业,上海破产法庭于2022年5月出台《预重整案件办理规程(试行)》,鼓励在司法重整程序前开展预重整,充分发挥市场主导作用和司法指引功能,做好庭外重组与庭内重整的衔接,尽早实施破产挽救。在鼎立置业(上海)有限公司预重整转重整案中,法院指定的临时管理人辅助债务人自主进行商业谈判,推动预重整转重整成功。

上海破产法庭灵活运用破产和解制度,成功将14件破产清算案件转为和解。针对小微企业债权债务简单、决策灵活简便的特点,上海破产法庭积极引导债务人破产清算转和解,指导管理人催收应收账款,积极沟通协商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筹款还债等方式,提升债务清偿率,保留小微企业营业存续。如上海稚汇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清算转和解案,鼓励诚信经营的创业者与债权人和解,获得“喘息”机会,并通过信用修复帮助创业者轻装上阵。

上海破产法庭在审理涉环保问题企业重整案件时,注重将绿色发展理念贯穿案件办理全过程,从破产企业所涉环境问题的修复治理、费用安排、程序衔接、重整方案制定及执行等方面探索建立灵活高效的工作机制,协同推进降污减碳和企业重整转型升级。在上海三岔港实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转重整案中,面对破产企业存在的环境污染隐患,上海破产法庭指导管理人充分发挥重整制度优势,强化污染治理,将绿色环保经营方案融入重整计划,推动长江口航运码头污染治理并实现绿色环保升级。

企业生存与债权人保护双赢

上海破产法庭优化破产审判运行机制,通过“执”“破”衔接、府院联动等工作机制,努力保市场主体护民生。如在上海敦富坊实业有限公司执行移送破产审查中,及时甄别发现企业挽救价值,启动重整程序盘活数亿元厂房资产,维系企业持续运营的同时,最大限度提升全体债权人的清偿利益,一次性化解十余起执行终本案件,发挥破产程序概括性集中清偿制度优越性。在上海健一网大药房连锁经营有限公司重整案中,上海破产法庭帮助陷入经营困境的涉民生医药企业重整再生,医保药店恢复营业,保障周边群众基本用药需求。在上海臻恒光电系统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中,促成民营高新技术企业成功与债权人和解,解决了债务清偿问题,保住市场主体的同时,保住了20名职工就业岗位,和解程序仅用时22天。

上海破产法庭注重对破产程序中“逃废债”的甄别与惩戒,积极适用破产撤销权、追缴股东出资等方式纠正债务人不当处分财产的行为,恢复责任财产,防止债权人的利益受到非法损害,同时指导管理人加大债权申报审查力度,严防虚假债权申报。在管理人诉赖某破产撤销权一案中,依法判决破产受理前一年内无偿转让财产行为予以撤销,返还破产企业,依法保护债权人公平清偿基础。在上海种都种业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中,指导管理人对恶意诉讼形成的200万元债权申请检察机关提出再审检察建议,最终依法撤销了虚假债权,使普通债权人清偿率大为提高。

发布会通报并解读了十起典型案例,法院致力破产案件审理质效的提升,通过繁简分流、审判管理、信息化建设等举措,努力提高专业能力,不断提炼审判规则,总结审判经验,培育典型案例。本次发布的十起典型案例,从不同角度展示破产制度在平等保护民营企业、促创业护民生、助力构建市场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方面的独特作用。

“上海破产法庭将继续积极发挥破产制度拯救功能,依法平等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助力营造公开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上海三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兼上海破产法庭庭长俞秋玮说。

作者:周辰

通讯员:黄贤华 奚晓诗

编辑:王宛艺

责任编辑:张晓鸣

阅读次数:44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