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东时报:上海三中院发布涉食品安全案件审判白皮书 网购食品安全纠纷案占比超六成

本报讯 (记者 张敏 通讯员 张文姣)93日上午,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该院涉食品安全案件审判白皮书。白皮书显示,涉案食品种类繁多,犯罪活动渗入到生产生活的方方面面。网购食品安全纠纷案件占全部涉食品安全民事案件数的64.4%

白皮书显示,201751日至2019630日,上海三中院和上海各基层法院共审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66件,其中一审案件59件、二审案件7件;上海三中院和上海铁路运输法院共审理涉食品安全民事案件1169件,其中一审案件1060件、二审案件109件。

刑事案件中,涉案食品种类繁多,包括白酒、葡萄酒、奶粉、牛肉、狗肉、豆瓣酱、调味品等。作案手段多样。近年来出现了将已过保质期的乳制品冒充合格产品、以低档白酒冒充高档白酒等犯罪手段。鉴于危害食品安全犯罪的社会危害性,法院对于判处缓刑的被告人一律依法宣告禁止令,禁止被告人在缓刑考验期内从事食品的生产、销售及相关活动。同时加大罚金的处罚力度,不让适用非监禁刑的被告人在经济上“占便宜”。

民事案件中,网购食品安全纠纷案件占全部涉食品安全民事案件数的64.4%,且案件标的物除普通食品外,还有人参、灵芝、鱼肝油等保健食品。九成以上诉讼案件原告在本市及其他省市法院有多起类似诉讼,食品安全专业维权特征明显。同时,涉及进口食品的案件较多。五成以上案件涉及进口食品问题,如食品经营者销售的进口食品未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经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检疫等。法院表示,这反映出通过网络购买进口食品消费需求日益增加,以代购等名义销售未经检验检疫的进口食品现象较为普遍。

按照中央对食品安全“四个最严”的总体要求,法院严格适用法律和司法政策的同时,与市食药监局签订备忘录,强化法院对行政处罚实施的衔接和监督,加强对食品药品检验检测和风险评估认定的协助,建立双方对食品药品安全重大信息的沟通和公布机制。

针对食品生产经营领域和监管领域存在的问题,白皮书提出了建议进一步完善综合监管体系、提升智慧监管水平、加强执法办案机关的监督配合、加强食品安全网络监管、做好食品安全宣传等。

上海三中院副院长璩富荣表示,上海三中院将继续严格贯彻食品安全战略,充分发挥涉食品安全案件审判职能作用,严厉打击危害食品安全犯罪,妥善处理涉食品安全纠纷,加大对食品安全的保护力度,守护好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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