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法治报:上海三中院打开“微信执行”新模式

□见习记者  张叶荷  通讯员  张文姣

本报讯  近日,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执行人员张德毅通过添加当事人微信的方式,畅通了沟通渠道,解决了“找不到法官”的难题。

在一起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的执行案件中,申请执行人在结案后发现被执行人再次售卖侵权产品。申请人立即将证据拍照,通过微信发送给张德毅,同时申请恢复执行。该申请人是一家经营地在新疆的企业,于是张德毅通过微信沟通,详细告知所需的材料,申请人准备好材料后再邮寄到法院,这样就不用专门跑一次法院了。

在另外一起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转让合同纠纷的执行案件中,张德毅已经穷尽财产调查措施,但被执行人还是无财产可供执行,依法要按照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结案。依据法律规定,终本前应当约谈申请执行人。可是申请执行人远在北京,来回实在不方便。“为了方便当事人,我决定采用微信约谈的形式。”张德毅说道。在微信中他告知了申请执行人案件执行情况、采取的财产调查措施、被执行人的财产情况、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依据及法律后果等,并将相关材料拍照发送给对方。

上海三中院执行局计划将“微信执行”形成常态化机制,让当事人感受到司法工作的人性和温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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