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三中院组织全体文员参加基础轮训

为贯彻落实最高法院提出的“全员培训”“精准培训”要求,按照人员分类管理办法以及分层分类按需培训的要求,根据市高院统一部署,近期,上海三中院(知产法院、铁路中院)组织全体文员赴浦东法院和上海工商外国语职业学院轮训点参加为期4天的辅助文员基础轮训。本次轮训采用“法院+学校”的形式,邀请全市法院相关职能部门领导、员额法官和院校教师为全体文员做专题业务讲座,组织文员赴上海工商外国语职业学院实训教室开展上机实训。培训突出基础性、技能性与实务性的要求,主要围绕基本职业素养和业务技能,重点对职业操守与规范、审判流程与诉讼程序、信息化运用能力、庭审记录、文书校对、保全送达、归档等实务技能开展基础轮训,进一步提升辅助文员实务技能。浦东法院为我院文员轮训提供了培训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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