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院四周年】在创业中创新 创新中创业

知产二庭庭长 钱光文

2018年是中国改革开放40周年,年底也恰逢三中院、知识产权法院建院4周年,前不久中央召开了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大会,习近平总书记作出重要讲话,习近平总书记的讲话是新时代改革开放再出发的宣言书、动员令。下面我结合建院4周年的情况,谈谈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的体会。我认为对建院4周年的总结回顾必须放在40周改革开放的大背景下进行。

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作出设立知识产权法院、跨行政区划法院的决策部署。20141228日,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上海知识产权法院挂牌成立。上海三中院作为全国首家跨行政区划法院,上海知识产权法院作为首批成立的知识产权专门法院,本身就是改革的产物,也是改革任务的承担者、探索者。我有幸作为这4年历程的见证者、亲历者、参与者,同时也是实践者、建设者,倍感荣幸,同时也对未来充满憧憬。我的一个最大的体会就是建院之初和改革开放之初具有许多共同之处。

一是百废待兴,白手起家

建院之初,立案庭部分人员先行至张衡路现在的地址上班,其他部门均在原铁路中院地址办公。20151月我院正式运行之时,立案庭几乎是在工地上办公,当时的情况可以说是一无所有,尘土飞扬、噪音刺耳。我们就在从零开始,在工地上创业,现在从安检口到立案大厅,会经过遮雨棚、安检处、导诉台、诉讼服务一体机、诉讼指南区、自助书写区、调解区、法律书籍赠阅区等等,所有的这些设施和布置,包括指示牌、各种铭牌、立案登记表、诉讼指南、调解组织名录、诉讼服务一本通,以及上墙上网的案件受理范围、登记立案流程等,都是我们一一精心设计,反复琢磨推敲而来的。诉讼服务中心受条件限制,面积很小,我们就在螺丝壳里做道场,从细节入手,精心设计布置诉讼服务的功能划分以及相关内容的装饰装潢,考虑的问题甚至包括铭牌和木器的颜色是否色调统一,法律书籍赠阅台该如何设计等等。院领导也很关心重视诉讼服务中心的建设,时任院长吴偕林、副院长璩富荣都亲自指导、规划相关工作,办公室也给予了大力支持。最后诉讼服务中心形成了现在的样子,虽然面积不大,但整体布局温馨精致,功能划分清晰合理。后来上海高院、山东法院在建设诉讼服务中心时,都来我院学习借鉴相关经验。

二是艰苦创业,不畏艰难

建院伊始,很多百姓对跨区划法院审理的民告官案件抱有极高的期待。在三中院正式运行首日,就出现了上百名新疆支青来我院要求立案的情况。那时候的办公大楼还在装修建设之中,人员配备、后勤保障也都没有到位,由于支青待遇是历史遗留问题,不符合立案条件,我们就一遍又一遍耐心释明,但仍有部分人员不听劝解,在下班后滞留在法院。在此情况下,我主动提出留下来值班,当日夜里气温已降至零度以下,既无值班室可供休息,也无任何御寒用品,整整一夜,我时刻注意着滞留法院人员的动态。就这样持续到第二天晚上,支青代表经清场离开后,我才拖着疲惫的身体离开法院,而此时已经20多个小时未曾休息。

三是创新创业,不忘初心

习近平在讲话中指出,改革开放40年的实践启示我们:创新是改革开放的生命力。我们建院之初,正是秉承这一理念,坚持在创业中创新,在创新中创业。这样的实例有很多,我所亲身经历的就有立案登记改革等,201551日起,全国法院立案改革,由立案审查制变为了立案登记制。但是,如何根据三中院、知识产权法院的案件特点,真正做到便民利民,减轻人民群众的立案负担,让立案登记制具有我院的特点,让我们陷入深深的思考。创新工作方法,建立分类立案材料清单制度是我们的答案。把行政案件分为三大类,知产案件分为七大类,用清单列表的方式列明原告立案需要提交的材料,让当事人立案需要哪些材料一目了然。立案登记清单制是上海地区的首创,受到了来自各方的好评。之后的随机分案、电子卷宗扫描深度运用、从诉前委派调解到诉中委托调解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案件审理繁简分流、技术调查“四位一体”,文书改革、庭审记录的语音文字转换以及远程审判等等改革举措,无不展示了改革法院敢为天下先的创新意识、创新精神。

回顾过往,为的是不忘初心,4年的时间很短、也很长。如放在历史的长河中,4年只不过是弹指一挥间,但对于大学生而言,4年正是毕业的时间。我们的法院才刚刚起步,还远谈不上毕业,雄关漫道真如铁,而今迈步从头越。我们要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持二个维护,继续解放思想、锐意改革,坚定不移的深化改革。让我们以4周年纪念为契机,改革再出发,在今后的工作中作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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