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明听得懂文书看得清

2015/11/5 22:21:05

作者:郭娜  11版:社会

 

老百姓跟政府打官司,多数不请律师,都是亲自上场。但由于自身法律知识不足等原因,这官司到底怎么打,经常是一头雾水。昨天,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正式出台了两项新规,要求法官将释明工作贯穿整个诉讼过程,裁判文书的写作上也要力求老百姓看得懂,解决“民告官”案件中双方当事人诉讼能力差异问题,保障当事人充分行使诉讼权利,维护其合法利益。

 

  根据市三中院此次出台的《行政诉讼释明规则》,突破了以往常规的释明范围,从立案、审判到判后,诉讼全程都有法官进行解释。“立案时,要积极保护当事人的诉权,立案法官对各项起诉条件有释明义务,但同时还应提醒当事人要诚信诉讼,不得滥用诉权、虚假诉讼等,并告知相应的法律后果。另外,在审判时要对程序性事项释明。当案子判决了,要向当事人解释裁判的理由和依据。”据上海三中院行政庭庭长张文忠介绍,释明工作也不是没有边界。根据规定,法院可以依职权或依当事人申请,根据法律规定以及案件审理的实际需要进行释明。但如果超出可以释明的范围,法院工作人员也可以不释明。确保释明工作依法进行,不越权,不破坏诉讼的公平。

 

  司法机关对行政案件的审判,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因此,为了强调释明工作的中立立场,此次出台的释明规则规定针对干扰审判的行为,法庭将记录在案,并视情节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一方当事人不在场情况下做出的释明,若涉及其权利义务事项,应及时告知,避免不对称地行使释明权或没有把握好释明的度。

 

  据了解,为了提升诉讼效率,三中院出台《简易程序规则》,对庭审方式进行改革。

 

  官司打完了,不少当事人对冗长的裁判文书一头雾水,不清楚自己为什么输了。三中院表示今后将进一步简化简易程序案件的裁判文书制作,推行格式化或填表式的文书样式,仅要求简要记载当事人身份事项、诉求、争议要点,以及综合认证后的事实查明、裁判理由、依据和主文,便于当事人快速理解法院的裁判理由。

 

阅读次数:94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