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法院将推行案卷全流程电子化管理系统

2015-10-19 21:47 中新上海网1019日电 (李姝徵陈颖颖)

 

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在沪率先建立诉讼案卷全流程电子化管理系统后,经试行,效果良好。记者19日从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获悉,案卷即时扫描制度将在上海市法院系统全面推开。

“获得法院同意后,在法院专门的电子阅卷室,我只要登记身份信息,就可以在法院内网上即时查询到案件实况,还可以打印出来,再也不用为‘阅卷’而头疼了。”王姓市民说。就在刚才,他在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的电子阅卷室,查询到了自己正在法院审理中的一起行政诉讼案件的详细情况。 

  作为中国大陆首家跨行政区划的人民法院,上海三中院从9月1日起实行在审案件诉讼案卷即时扫描、网上实时查阅制度。一个多月试运行以来,效果良好。据上海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方面表示,截至10月16日,共处理了250件。 

  上海三中院副院长、新闻发言人璩富荣介绍,三中院专门开发了诉讼案卷即时扫描软件,并制定了相应的扫描和查阅规则,推行诉讼案卷全流程电子化管理。 

  璩富荣称,此举不仅有利于方便当事人和律师随时查阅案件进度和相关案卷材料;有利于合议庭成员之间交叉同时阅卷,提高审判效率,增强合议庭全体成员对案件审理的参与度,为落实‘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奠定基础;有利于加强对案件诉讼环节和诉讼流程的全程监督,实现案卷使用情况的全程留痕,预防法院内部或外部人员对案件审理的不当干预和过问。 

  “以前的案件卷宗查询都是要等到案件审结归档之后。”上海三中院档案室的工作人员介绍,审理过程中当事人或律师也可以联系法院查询案件,但是只能得到案件的一些基本信息,同时,因为案卷可能流转于不同环节,联系法官查询会比较复杂。 

  如今,实施即时扫描、电子化管理后,当事人、律师可以随时通过该系统查询诉讼案卷,方便了解情况和及时补充材料。 

  在上海三中院一楼的电子阅卷室里可以看到,有电脑可供社会公众查阅电子档案。获得授权的IC卡进行扫描确认后,即可输入当事人身份信息进入查询页面。案件审理情况一目了然。如果有需要,当事人还可以将案卷材料打印出来。 

  与此同时,案件代理律师只要登录律师服务平台,进行身份认证后,提出查阅查阅申请。承办法官在收到申请的5个工作日内审核回复,律师在接到回复动态口令后即可登录查阅,有效期10天。 

  律师通过电子平台查阅诉讼档案后下载打印的材料覆有表明其为复制件的水印,同时加注上海法院电子档案证明专用章,具有与档案原件同等证明效力。 

  上海三中院院长吴偕林表示,实行诉讼案卷即时扫描、实时查阅,是推进司法公开、深化司法改革、强化司法为民的有力举措;是促进审判管理、审判方式现代化的重要环节;也是主动顺应跨行政区划法院特殊案件审理要求的有益探索。(完)

阅读次数:93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