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两级法院着重落实三项措施提高结案率

上铁中院审管办对照高院提出的同期结案率务必达到98%的要求,发现截至11月底,上海铁路两级法院同期结案率为96.08%同比下降0.68个百分点,在全市法院位列中游。对此,中院审管办及时向各基层院发出通知,要求各院针对同期结案率开展专项检查。两级法院根据自身实际情况,着重落实三项措施:一是院领导亲临一线。中院分管院长深入到业务庭了解案件的审理情况、参与案件的分析等工作,同时还亲自担任审判长带头抓好案件审理,有效地缓解办案法官的压力。在院领导表率作用的引领下,业务部门法官工作主动性得以加强,审判效率较大促进。二是强化诉前调解。上铁、杭铁法院着重加强民事案件新收案的调解工作,调解不成再立案移送民庭,由主持诉前调解的法官进行审理,缩短办案周期,尽可能缓解结案压力。三是抓好案件流程管理。完善案件流程管理办法,将流程管理的主要环节控制在收案、分案、送达、排期、开庭、宣判、结案、归档等节点上,在确保办案质量的基础上,重点解决办案周期较长的问题。如合铁法院在案件遇有中止、延长审(执)限等情况时,严格审批权限,促使案件在审限内审结,缩短办案时间,提高结案率。

(中院审管办 李奕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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